加强对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的管理,不断加大对商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使用带有欺骗性等禁用的未注册商标,重点关注使用含“专供”“特供”“极品”“国”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供应渠道或者品质产生误认的行为,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重点关注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商品包装装潢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自行改变注册事项导致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重点关注在带有欺骗性的未注册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或者标明注册商标的行为,重点关注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则品质要求的行为,重点关注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恶意“撤三”等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行为,要将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