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广西大化铭顺防护制品有限公司、广西汉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大化铭顺防护制品有限公司服装分公司、大化臻德电子加工厂、大化名盛制衣厂、大化旺成玩具有限公司等6家帮扶车间向我局提交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请,经审核,96人带动就业补贴金额为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92000.0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872926、5822194,附:2025年11月大化瑶族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明细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20日文件下载:2025年11月大化瑶族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明细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