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二、申报时间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2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各初审单位审定和出具推荐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三、有关要求(一)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二)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要求,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2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同一单位(含全资、控股等关联单位)本年度支持不超过1项,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对申报单位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八)各初审单位须按要求对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分别出具正式推荐文件,17612488647、18640558881附件:1.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高新领域)2.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3.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生物医药领域)4.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农业领域)5.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社发领域)6.2022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7.科技计划项目推荐限项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