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使用范围及原则2021年汕头市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成功融资,二、支持额度(一)对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成功融资,(二)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权和其他资产担保、抵押等组合方式获得融资的,只补贴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权质押取得融资部分的利息费用,(二)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创造,(三)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四)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相关项目未从其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贴,四、申报材料(一)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贴申请表,(三)用于质押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或地理标志产品核准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商标权质押合同或地理标志产品质押合同,(二)至(六)项、(八)项提供原件、复印件,五、申报程序及时限(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于2022年6月9日前,(三)请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组织落实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按时申报,六、有关要求申报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附件:汕头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表.docx诚信承诺书.docx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