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了《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2025年4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省科技厅负责牵头制定本省创新券相关政策,负责异地服务机构平台备案申请和创新券兑付申请的直接受理、审核,第八条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创新券申领和服务机构平台备案及创新券兑付等3个环节申请的受理、初审和推荐等,可常年随时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和在线网页填报《海南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产品拟发布清单》申请备案创新券服务机构,异地服务机构备案我省创新券平台的申请由省科技厅直接受理、审核,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十九条省科技厅负责发布创新券申领、服务机构平台备案和创新券兑付的申报通知,服务机构可常年随时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网页填报《创新券兑现项目申请书》申请创新券兑付,第二十三条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常年受理辖区内企业创新券申领和服务机构备案及创新券兑现等3个环节的申请,第二十五条鼓励企业、服务机构围绕创新券项目先行对接和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工作,第二十八条领券企业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使用、兑付创新券,第二十九条领券企业和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相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但不占用企业新政策执行年度的创新券申领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