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林草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5〕43号)、《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围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禽类、林下养蜂等进行扶持,我局全面组织全县从事林下经济的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并联合发改、财政、相关乡镇村及实施单位共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实际符合补助条件的有51家经营主体,补助金额82.96万元,其中林下种植1698亩16.98万元、林下养殖禽类10.25万只30.75万元、林下养蜂3523箱35.23万元,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邮寄或直接送至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311室,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反映,电话0955-5649949,附件:中宁县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兑付情况.pdf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1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