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中附件第一条第(二)点“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北海元视界大数据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发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5年11月18至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1月24日前邮寄或直送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监督电话:0779-2082229,关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名单.xlsx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11月18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