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镇有关科室: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奉党办〔2021〕1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21〕13号)文件精神,大堰镇23村抱团购置工业厂房项目经《关于公布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入库项目的通知》(奉农办〔2022〕18号)批准实施,该项目组织23个村抱团投资在滨海园区30-1地块购置的由园区自主开发的标准厂房,项目批准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补助资金3240万元,自筹1360万元,现因房产测绘、土地分割方案等相关手续较为复杂,无法按期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同意大堰镇提出的《关于要求预拨大堰镇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剩余补助资金的函》,预拨该镇村统筹项目剩余补助资金,本次预拨补助资金324万元,在年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资金中支出,请贵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同时做好项目后续管理,附件:附件:大堰镇23村抱团购置工业厂房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