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了《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19日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标准化创新激励,是市政府对我市标准制修订及其他标准化工作成果的一次性资金激励,第四条创新激励单位范围(一)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单位,第五条申请标准化创新激励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标准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第六条创新激励标准(一)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二)新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不高于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分别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第七条同一个单位当年所获标准化创新激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第八条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征集,第十三条受激励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创新激励资金后,明确对我市标准制修订及其他标准化工作成果进行一次性资金激励,【查看结果】《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月19日-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