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研发单位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推动研发单位在科技成果披露、转化方式确定以及转化形成国有股权的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度机制,2.推动研发单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健全研发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之间的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支持研发单位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标杆技术转移机构,推动研发单位面向企业开放人才、设施和服务资源,为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所创办的企业(以下简称转化创办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链接、融资洽谈、市场开拓等服务,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加大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且发展潜力大的转化创办企业的投资并购力度,市区协同支持各中关村示范区分园、特色产业园(以下统称园区)围绕产业定位建立研发单位科技成果供给和园区企业需求清单,为研发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咨询、团队搭建、股权设计等服务,鼓励企业使用首都科技创新券购买平台研发、检测等服务,引导国际科技创新和技术交易组织、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集聚,强化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中心与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联动,提升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能力,支持各区将转化创办企业纳入“服务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