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构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4号)规定,现将2025年拟补助支持的自治区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如对拟补助支持的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951-5032671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2301附件:1.2025年拟补助支持自治区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汇总表2.2025年拟补助支持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汇总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