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此次下达资金为“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2-困难群众救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加强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公开性、透明度,将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