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政策,对招用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现有武安市新宸热力有限公司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赵楠,自2025年1月至9月共9个月,申请社保补贴共10578.99元,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分公司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许柯,2025年1月至9月共9个月,申请社保补贴共10543.68元,现申请2名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共计21122.67元,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1日公示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