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马科〔2023〕4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县区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拟认定10家市(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市科技局书面反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示,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区域科2400232地址:马鞍山市印山西路299号教研大厦1002室附件:2025年度市(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docx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