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办公室《关于评比表彰江苏省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办发电[2025]37号)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向江苏省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组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如下:一、先进单位(1个)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武装部二、先进个人(2个)吴朝伟宿迁军分区动员处上校处长程凯市国动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如有异议,请于11月14日前向市人社局、军分区纪委反映,市人社局:0527-84359012军分区纪委:0527-80532147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军分区纪委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