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北门社区集体、第一村民小组、第二村民小组,菜园村集体、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第九村民小组、第十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官庙村集体、第四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海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hz.gov.cn/lyghzqrmzf/tzggg/tzggg.html】)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5年12月7日)提出,电话:15951499882)、海州区宁海街道(联系人:侍亚柏,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7日,电话:15951499882)、海州区宁海街道(联系人:侍亚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11月7日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