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2025〕50号各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验收安排通知如下:一、验收工作调度阶段(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30日)请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线填写提交验收材料,2.依托单位审核提交材料:依托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3.形成科技报告:请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科技报告,4.汇交成果数据:请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2月28日前登录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bjcgdj.com/#/login),成果信息系统登录的账户名为“sjj_项目编号”,账户密码为“sjj项目负责人手机号”如“sjj188XXXX1268”,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下载打印验收材料,由依托单位汇总并统一邮寄至基金办,邮寄地址:通州区宏安街9号收件人:罗老师(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并统一反馈至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年验收评为优秀的青年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滚动支持,已滚动支持的青年项目负责人不再参加滚动支持,本次验收工作中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将记入市基金信誉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