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省版权局、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联合开展我省第三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征集遴选工作,(三)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审查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或者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调解仲裁、司法审判、犯罪侦查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三、申报所需提交资料(一)陕西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详见附件),(四)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四、评审及遴选(一)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省版权局、省法院、省检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遴选拟聘任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并进行公示,(二)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技术调查官的人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六、有关要求(一)技术调查官任期3年,(二)受聘技术调查官应当积极完成交付的案件工作任务,自觉遵守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省版权局、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规定,(三)从陕西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人才库中选取的司法技术调查官,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牛老师029-63916872省公安厅杜老师029-86160060省版权局舒老师029-85581018省高级人民法院卢老师029-85558961省人民检察院李老师029-86527124附件:陕西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版权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11月10日(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