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肇庆高新区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我局对原《肇庆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肇高管办〔2019〕22号)进行修订,形成《肇庆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符合我区实际、科学合理,现将该办法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一、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止,公示期为30天,二、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公众本着自愿原则提出意见建议,邮件主题请注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并据此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2025年11月14日附件:1.肇庆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关于《肇庆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附件:1.肇庆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2.关于《肇庆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