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苏州连续从业满一年并符合下列两类情形之一的,且2024自然年度内在申报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人才,且2024自然年度内在申报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骨干,连续从业满一年指人才至少自2024年10月起至2025年10月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二、申报受理(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注: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申报人员的系统提交工作(系统状态为“通过企业初审”),4.工资薪金收入证明材料:指人才在2024年自然年度内(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申报单位的工薪收入,需提供以下两类材料:(1)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方式: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开具年月(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从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方式: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纳税年份(选择2024年)→所得类型选择“工资薪金”后,5.连续从业满一年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从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时间段内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完税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方式: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网办大厅界面→个人注册登录→个人用户中心→查看“我的权益单”→点击“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选择开始和终止年月→点击预览即可查询和打印相应的缴费记录明细,7.我市重点产业用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为“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时提供,三、奖励标准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标准根据人才2024年度对我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确定,3.今年申报采用“个人填报信息、单位统一提交”的模式,附件1: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及以上)附件2:我市重点产业用人单位类别附件3:三类平台清单附件4: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申报操作指南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