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楼1304会议室,”更正为:“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快递,请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后再套快递袋,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邮寄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7室,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快递时效,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后快递到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4.快递袋最外层请注明项目名称,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各供应商,磋商开始后代理公司将联系各供应商提供邮箱号,”更正日期:2025年11月7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