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第5号),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G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5年11月6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二、本项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提出,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三、本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广元市昭化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由广元市昭化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和被征地镇人民政府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附件:G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2025年11月6日附件:G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