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0771-2213541,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项目明细表序号项目类别城市申报单位备注1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钦州市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