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在满足限项条件下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专项,但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情况,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program@istic.ac.cn4.业务咨询电话:专项办:021-23537817、021-23537831珠海市科技创新局:0756-2213091附件:1.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2.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11月5日(请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