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4〕124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2025年申请能繁母牛补贴的农户进行核定后,博湖县12个养殖场户为56头能繁母牛申请补贴资金2.8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公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县监督电话:0996—6622299自治州监督电话:0996—2023285自治区监督电话:0991-8565976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博湖县农业农村局附件:1、博湖县2024年-2025年自治区第二批能繁母牛养殖补贴资金申报公示表(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