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济主体,促进我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提升种粮型新型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8号)及《盐池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在建设单位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县级验收,共有1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受理电话:0953-6610219附件:2025年验收合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名单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