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焦作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焦科〔2022〕5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依托企业建设实验室主要是面向我市主导产业未来发展的需求,4.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省、部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的研究人员)2人以上,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省、部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的研究人员)2人以上,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二)组建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应组织不少于5名从事重点实验室管理的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三)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焦作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三、申报程序(一)各申报单位严格按通知填报《组建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企业类)》(格式见附件2、附件3),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后一式5份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公章(联合建设的实验室需要加盖双方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报送地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西4楼409室联系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391-35698313569833电子邮箱:jzkjrhk@126.com附件:1.组建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2.组建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3.推荐汇总表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