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和项目定位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分类组织实施,二、申报推荐要求(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部级、省级、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项目可不纳入推荐限额,申报单位未建有纳入“白名单”创新平台基地或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请按“科技计划-省基础研究计划-2026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路径查看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舟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19日附件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一、申报单位要求1.基本条件要求,(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部级、省级、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主持在研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3.同一企业牵头承担在研项目数一般为2项(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承担在研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1.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申报前相关申报单位应开展科技伦理审查,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