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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5-11-01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省税务部门于2025年11月1日至9日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即日起至11月9日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确认的参保人,请于11月12日后通过“粤税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缴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通告2025年第6号因社会保险费政策调整,2025年11月1日00:00至11月9日24:00,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暂停我省缴费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10月29日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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