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4〕7号)以及《“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闵科合〔2025〕12号)相关要求,闵行区科委开展“创新产品推广支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支持企业打造创新产品,对纳入市级创新产品推荐目录项目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给予不超过项目首批次核定合同金额30%、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二、支持标准和方式1.对企业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后或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后签订的非政府购买的首个合同,2.项目已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后签订的首个非政府购买的销售合同已完成,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月1日,销售合同的产品名称、开票名称应与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名称或高转项目名称保持一致,2、申报单位按系统提示填写《“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事后项目),(2)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证明材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3)产品列入推荐目录或获得高转项目认定后的销售收入明细账,(4)产品列入推荐目录或获得高转项目认定后签订的首个非政府购买的销售合同,2、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或区级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