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权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资产租赁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对2023年7月6日出台的《福清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融政办〔2023〕24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于2025年11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注明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福清市国资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福清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联系人:倪文,联系电话:85169810,邮箱:hlq1832@163.com)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