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重点(一)旅行社相关违法经营行为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2.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行为,(二)导游违法执业行为1.未经旅行社委派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2.导游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3.导游执业过程中,擅自变更行程、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三)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1.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2.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违法行为,3.其他市场主体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等违法行为,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