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相关科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扬江政发〔2022〕44号)和《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方案》(扬江财会监〔2022〕32号)要求,一、统筹安排,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为科学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二、依法检查,可按照《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规定的“提前三天送达检查通知、实施现场检查、征求被检查人意见、形成检查报告”四个步骤,依法依规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在取得单位反馈意见,10日内拟文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等文书,三、以查促改,2.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成果有效利用,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分配专项资金和加强财政管理重要依据,会计监督管理科应完成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报告,各项财政检查资料和整改报告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各相关科室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局年度科室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