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部署,《十项措施》包括加强行政服务、倡导产业绿色升级、优化执法监管和畅通多方沟通渠道等重点内容,为产业布局以及重点项目选址等提供空间管控基础,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协调解决“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重点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支持“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优化执法监管:通过严审查、建台账和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充分发挥市涉环保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问题防范化解机制作用,实施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畅通多方沟通渠道:积极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式贴心服务,优化全市重点项目生态环境服务联络工作,助推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十项措施》为我市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生态环境领域“管家式”服务,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