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滨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在滨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两年内未承担省市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创新型企业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创新型企业是指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2.申报单位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与企业主导产业、产品相关的5件以上发明专利技术或2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应选择资信良好、拥有三年专利导航工作经验人员5名以上、近三年参与完成3项以上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机构,三、申报材料1.滨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1),2.相关证明材料:对照申报条件提供的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等各类支撑证明资料,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和推荐,3.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择优推荐1-2个导航项目,填写滨州市专利导航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出具推荐意见(信函格式),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2025年11月3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促科,联系人:臧玉希李靖联系电话:8109187邮箱:bzscjgzscqyycjk@bz.shandong.cn附件1:2025年滨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滨州市专利导航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xls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22日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