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8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1023号),我市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41万元和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101.3万元,本次拟支持2个项目,分配金额11.5万元,具体如下:一、关于“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建设项目《关于“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建设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11.5万元,从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国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中列支6万元、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监测点位监测井中列支5.5万元,依据有关规定将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来访反映,联系电话:0552-3125139联系科室:科技外事与财务科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