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现就2025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省级节水型企业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对2020年度(含)以前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开展复核工作,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5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2020年度(含)以前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具体名单由各市另行通知),列入复核范围的企业通过“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工业节水”模块在线填报《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复核申报表》(附件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水利(水务)局组织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无故不申报复核或复核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鼓励市级节水型企业积极申报,(三)申报程序1.企业申报(10月31日前),通过“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工业节水”模块在线填报《河北省节水型企业申报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组织评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申报、市级审核和推荐工作,856963310附件:1.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复核申报表2.省级节水型企业推荐汇总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水利厅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