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股室:现将《旺苍县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旺苍县卫生健康局旺苍县财政局2025年9月15日旺苍县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全面规范和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与任务量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和补助资金分配制度,二、资金项目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三、资金管理(一)补助总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补助总资金=常住人口数量分配资金+核算补助资金+(-)定额奖(惩)资金+县均等化指导中心工作经费,核算补助资金是指总项目资金在扣除常住人口数量分配资金、定额奖惩资金以及指导中心工作经费后的剩余金额,奖惩资金来源于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指导中心工作经费=(日常得分÷100×日常运行经费)+年终绩效评价奖惩资金4.核算补助资金(1)项目实施机构核算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总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资金,绩效评价单项量化资金=各项量化管理服务资金量标准×本单位全年县级年终绩效评价管理人数,(3)绩效评价得分资金计算公式:绩效评价得分资金=(项目总资金-常住人口数量分配资金-定额奖(惩)资金-县均等化指导中心工作开展经费-绩效评价单项量化总资金)/(∑服务单位折算人口数×考核得分)×(本单位折算常住人口数×考核得分),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年度得分=〔日常监测得分(50%)+年终现场绩效评价得分(50%)〕±加(减)分,四、资金用途(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必须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发生的支出1.人员经费支出:基层医疗机构中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在编及聘用人员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