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和《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创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莲人社〔2020〕133号)文件精神,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对创业培训享受补贴情况(详情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4日),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通过来访来电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0578-2642338.2025年莲都区创业培训个人补贴汇总表(二)(1).xlsx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7月3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