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企业通过新上项目、技改创新、市场拓展、产业链重组等方式迅速做大做强,对培育企业实行市、县领导包联服务机制,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分级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按技术交易额的8%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5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分级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将百亿级企业培育纳入县(市、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