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原则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不支持投资金额较大的家电分拣中心,对2024年1月后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每个县(区)拟申报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承诺自申报之日起1年内可完工的项目)总投入需超过1000万元,县级人民政府是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除省级统筹项目),有关县(市、区)应根据2025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各县(市、区)商务局编制年度县级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8月22日前经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履行好项目申报、指导培训、监督检查等属地管理责任,各支持县(市、区)要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等,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成后的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