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灌阳县2025年第三批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灌政函〔2025〕56号)文件要求,由我局主管的灌阳县新街镇飞熊村、新圩镇共耕村、文市镇集全村、水车镇下泡村种植山苍子项目已完成,经核实,符合补助要求,现将拟上报的造林补助面积及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灌阳县林业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4212095附件:灌阳县2025年第三批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览表灌阳县林业局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