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精神,对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思恩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审核我县2025年10月符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人,拟拨付一次性创业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9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环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88273810778-8828095附件:2025年10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花名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3日文件下载:附件:2025年10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花名册.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