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19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对在云南省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500个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具体认定办法由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附件2)自行确定,二、项目基本条件(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含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三)创业主体为独资的申请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6个月的,2.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由从事电商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向创业项目所在地(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四、申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11月5日五、联系方式永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老楼四楼5号窗口,按照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进行打分,省人社厅将补贴资金下达各州(市)人社部门完成资金兑付,附件:1.永仁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材料清单2.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3.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