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企业:为加快推进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5〕12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增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申报方向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关于“点”、“线”、“面”项目的相关要求,同一单位仅可申报一个项目,本次项目增补申报仅增补“点”、“面”项目,二、申报要求有关申报要求详见《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三、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取书面申报形式,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申报资料要求按顺序依次编排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重编页码、胶装成册,提供复印件的,后期提供原件核对,四、报送时间项目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镇街(园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做初步核查后,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doc附件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