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统筹推进吴淞创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产业招商、文化发展、城区管理等各项工作,推进吴淞创新城政府财力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推进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区交通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科创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吴淞创新城区域内的建设管理、规划开发、土地管理、绿化市容、水务管理、财政支持、交通规划建设等工作,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第四条(区域研究及规划管理)吴淞开发办会同区规划资源局组织区级各职能部门编制吴淞创新城年度区域规划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及专项规划等编报计划及经费计划,吴淞开发办会同区规划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吴淞创新城区域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由吴淞开发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报推进小组审核确定后实施,第七条(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吴淞开发办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和区土地储备中心组织编制吴淞创新城土地储备计划及资金计划(含各项二类费用计划)、土地供应计划,第九条(土地收储)吴淞开发办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和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储备具体工作,由市、区土地储备中心联合委托吴淞开发公司作为土地收储实施主体,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吴淞开发公司作为土地收储实施主体,区土地储备中心和区建设管理委(区重大办)对吴淞创新城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第十四条(资金使用计划)土地储备资金、规划编制资金等使用计划由吴淞开发办会同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土地储备中心编制,市政公建配套建设资金等使用计划由吴淞开发办会同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重大办)、吴淞开发公司、相关区级职能部门编制,负责的市政公建配套项目资金、储备项目前期实施资金、建设项目管理费、土壤环境调查和修复费、土地收储项目管理费等各类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