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号)文件精神及最新社保基数调整要求(原社保基数4559元,现调整为4650元),现将新基数调整后我县劳动保障协理员2025年9月岗位补贴、10月社保补贴及补缴、新增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查询或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917—5542740地址:宝鸡市眉县市民中心3楼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4日附件下载关联政策关联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