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二、评定标准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独角兽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除满足以上3条基本条件外,(一)潜力独角兽企业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获得过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投资,且未在境内外上市,3.最近一轮股权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0亿元人民币,且达到该估值时累计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二)独角兽企业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获得过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投资,3.最近一轮股权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70亿元人民币,且达到该估值时累计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超过(含)3.5亿元人民币,三、申报路径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入“网上申报—独角兽(潜力)企业业务办理”模块,线上填报《2025年度上海市独角兽(潜力)企业申请表》,联系人:郑黎联系电话:59861128邮箱:3351824165@qq.com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5年10月15日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