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主体“打包办”一、事项名称:农业经营主体“打包办”二、实施机构: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三、受理部门:市场服务股和社会事务股四、设定依据1.《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五、申请条件(一)申请条件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药管理条例》,(二)具体条件要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六、申请要件(一)申请要件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药管理条例》,(二)需提交的具体要件1.农业经营主体打包办申请表,2.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4.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5.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6.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七、事项办理流程图八、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九、收费情况:不收费十、办公时间和地点(一)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8:30-11:30,(6月1日至8月31日)8:30-11:30,(二)办公地址:唐山市开平区开越路188号行政审批局一层B01-B06号,可以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窗口工作人员将网上快递签收截图粘贴到送达回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