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第四条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并定期更新,2025年5月经审核确定的全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48家,因2家企业停产等原因,现将我区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重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调整为46家,并予以公示,各乡镇(街道、区)和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执行治超工作规定,积极配合道路运输和治超管理部门的巡查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监督举报电话:上党区治超联席办0355—8202009交通运输执法队上党大队0355—8087616附件: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重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名单.xlsx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8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